公共基础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

时间:2019-01-02

公共基础学院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

  

为了及时准确地贯彻党中央和上级党委的有关精神,全面学习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学习政治、管理、教育等有关理论,提高公共基础学院党政领导干部及其他成员的理论水平、政策水平、思想觉悟水平,提高工作能力和工作效率,根据党委的有关要求,并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,制定本制度。

一、人员组成

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学院党政领导(副科级以上)、党总支委员、党支部书记组成。根据学习内容的安排,必要时分工会主席、教研室主任等可以列席会议。

二、时间安排

1、定期学习:每月一次,原则上安排在每月的第一周进行。

2、不定期学习:学校或公共基础学院安排的重要学习内容,可以临时组织学习。

3、自学:根据需要布置有关学习内容,要求成员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自学。各成员也可以根据自身需要,另外增加自学内容。

三、学习内容

1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、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、科学发展观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,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;

2、方针政策:党和国家现行的方针、政策;学校的工作政策、工作思路和工作要求。

3、时事政治:同期发生的重大国际、国内时事新闻、有关分析文章等。

4、其他内容:教育、法律、经济等有关理论和专业知识等。

四、学习形式

1、集中学习:宣讲、集体讨论、中心发言、经验交流等。

2、自学: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及有关理论文章。

3、社会实践,参观、调研等。

五、学习要求

参加理论中心组学习的成员应增强政治理论学习的自觉性,严格遵守学习制度,做好重点发言、交流发言准备和学习笔记。学习采用签到制,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学习的,应履行请假手续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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